同性恋的爱情观念与困惑

传统的爱情观认为,爱情的载体只能是一男一女两种性别。在异性恋占绝对主体的现实社会中,同性之间的爱恋使传统的爱情观受到了挑战。主流社会往往既不承认同性之间会产生类似男女之间的情感,也不愿意将其称之为爱情。原因如下:首先,同性之爱的载体与传统爱情大相径庭,异性相吸有性激素等作为生理基础,同性之间则不具备。其次,同性之间即使真有爱情,也不会有结果,因为同性是不能构成婚姻的,尽管一些西方国家已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,但毕竟是少数,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仍然反对同性婚姻。最后,同性之爱不能繁衍后代,将会危及人类的延续。

绝大多数中国人尤其不能接受的就是这一点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直接击中同性恋者的要害。

李银河的研究发现,在那些真正发生了感情的同性恋者中,其感情生活与异性恋的爱情相比,无论从形式、内容还是热烈、真挚程度上看,都十分相像,唯一的区别只是恋爱对象的性别是同性而已。同性恋人之间有爱还是无爱,也会像异性恋爱一样清楚明确。他们之间的悲欢离合也和异性恋一样的缠绵俳恻,他们之间也相信缘分,喜欢浪漫。他们像异性恋一样,也有追求者和被追求者,也会产生暗恋、单恋、嫉妒,也会为爱疯狂、丧失理智,也会为爱牺牲金钱、时间和生命,也会有失恋和痛不欲生。

李银河也发现了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一些不同:第一,具有感情色彩的关系在男同性恋的全部关系中所占比例甚少,尤其是那些具有多个性伴的人。第二,固定的同性恋对子总是不能长久。第三,同性恋爱中,嫉妒心的重要性比异性恋低,独占心理不像异性恋那么天经地义,理直气壮。第四,同性恋爱不可能组建家庭,不可能生育子嗣,恋爱动机更加以追求快乐为目的。

同性之间的感情因为没有社会的支持与法律的保护,显得异常脆弱,彼此之间往往以追求快乐为目的,在交往中不愿意付出感情,“谁付出谁受伤,付出越多,受伤越重”成了“圈内” 人的集体潜意识。他们一旦发现自己对某人或某人对自己发生了真感情,就得及早抽身,不愿背负感情包袱。“圈内”最受欢迎的是既会玩儿(性技巧)又不会发生感情的人;最不受欢迎的人有两种,一是发生感情的,二是性方面不行的。

男同性恋者不能拥有长久的恋爱关系的原因较为复杂:一是对“标准男性”的需求,总希望恋爱对象是阳刚、剽悍的,他们最喜欢的是真正的异性恋男人,是“男人中的男人”,而现实却是男同性恋者多数具有女性气质,是彼此都不喜欢的,因此在一起时都希望对方更像男人。二是喜新厌旧的心理,从情感上讲,每个人都渴望有长期的、忠实的伴侣,但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,无论是异性恋者还是同性恋者都无法避免。三是社会环境与规范,社会规范(婚姻)只约束异性,且有相关法律作为保障,对同性恋者却没有相关法律。四是性生活的不和谐,本来两人在一起是用性事寻找快乐,如果长时间性生活不和谐,必然导致分离。五是安全的考虑,两人相爱久了,互相掌握了个人真实信息,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就会倍增,短期交往时就不存在安全问题。

多数男同性恋者经常同时交往着两个以上的朋友,“你跟别人怎样与我无关,只要别把我的感情伤害了就行”是很多人的真实内心写照,与异性恋相比,嫉妒心显得薄弱和无奈,因为他们深知:男同性恋者寻找伴侣时更注重外貌和年龄,更加以性关系为中心,更加追求性方式的多样性,频繁更换性伴侣是普遍现象。这些现实情况留给同性恋人之间的独占心和嫉妒心空间非常小,如果对爱情的要求专一,会被视为“自私”“黏人”,对方就会离开。

非婚姻、非生育的性质和特点使同性恋爱显得更加扑朔迷离。一些同性恋者把同性之爱看做是唯美的、纯真的,并且极端地认为只有同性之间才有“真爱”,因为两个男人之间的结合没有异性恋人之间的婚姻、家庭、经济利益等干扰,他们的结合完全是为了追求快乐,显得格外的纯真和难得。一些同性恋者宁愿把同性之爱当作游戏,不愿意称之为爱情,社会的歧视、偏见、污名带给他们的压力非常巨大,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为了释放压力,痛痛快快地玩儿,如果再背负上爱情的重负,就没法轻松快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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